近日,针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“关于在乡村振兴中对产业项目给予持续支持”的建议,农业农村部在其网站上发布了《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352号建议的答复》(以下简称“《答复》”),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回答。
关于在乡村振兴中对产业项目给予持续支持:
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基础。近年来,我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持续加大支持力度,促进乡村产业快速发展。
一是强化财政支持。2017年以来,我部会同财政部安排中央财政资金230多亿元,支持各地建设138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、811个农业产业强镇、50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,带动省、市、县建立各类农业产业园1000多个,推动原料生产、精深加工、体验展示、物流销售有机衔接,打造乡村产业发展高地。
二是强化规划引领。2020年,我部印发《全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(2020—2025年)》,指导各地科学编制产业发展规划,明确要坚持立农为农、市场导向、融合发展、绿色引领和创新驱动,引导资源要素更多向乡村汇聚,加快农业与现代产业要素跨界配置,把二三产业留在乡村,把就业创业机会和产业链增值收益更多留给农民。
三是强化政策保障。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创设支持政策、拓宽资金渠道、保障发展用地,加快发展乡村产业,积极支持农村创业创新。我部认定农村创新创业园区和实训孵化基地1096个,制定并落实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新创业政策,吸引农民工、大中专毕业生、退役军人、科技人员等到乡村创新创业,助力乡村产业转型升级。
下一步,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部署要求,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,集聚资源要素,加大扶持力度,促进乡村产业振兴,促进优势特色产业不断发展壮大。